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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适:自由这件事 他做了一辈子

一个巨人的谢幕

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的南港,天色已晚。

中央研究院的宴会厅灯火通明。那是一场欢迎新院士的酒会,主宾之一是胡适——时任中研院院长,七十一岁,满头白发,步履已不似从前矫健,却依旧是那个笑口常开、逢人说项的胡适之。

他那晚的心情,似乎格外好。

酒会上,他致辞,谈学术,谈自由,谈他一贯的那套“大胆假设,小心求证”。在场的人后来回忆,他那晚说话声音洪亮,神采奕奕,完全不像一个心脏已多次出过问题的老人。他端着酒杯,在人群中穿行,与老友寒暄,与新科院士握手。他还说了几个笑话,引得众人哄笑。

晚上十点左右,胡适突然身体不适,站立不稳。人们冲上去扶他,他已缓缓倒下。送医抢救,无效。诊断是心肌梗塞。

就这样,一个时代的声音,在一场酒会的喧闹中,悄然熄灭。

他的灵柩后来安葬在南港。墓志铭刻的是他早年自己写下的一句话:“这个人也做过一点好事。”

这句话,是自谦,也是自信。但若要问他这一生最执着做的是哪一件事,答案只有两个字:自由。

一、自由的文字

胡适,一八九一年生于安徽绩溪,父亲胡传是清朝官员,早逝,母亲冯顺弟一手将他带大。他在旧式私塾启蒙,十三岁赴上海求学,接触新式教育与西方思想,已与同龄人大不相同。

一九一〇年,他以庚款留学生身份赴美,入读康乃尔大学,初读农科,后转文科,再至哥伦比亚大学,师从哲学家杜威(John Dewey)。那七年,是他思想成形的七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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